4月1日起,中低收入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购买共有产权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测算,可为受益家庭最高减息约20万元。
2021年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市住建局、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并在2022年3月25日印发《佛山市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服务指南》。这项新规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共有产权房缓解了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其拥有房产的权利,对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
无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大幅降低承购人的利息支出,减轻购房压力。假设夫妻双方各申请贷款30万元,共计60万元,期限30年,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公积金贷款还款总利息约34万元,相较于商业贷款可节约利息约2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共有产权房给予贷款支持,精准服务中低收入和新就业无房职工,是助力解决住房问题的又一惠民利民举措。随着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制度红利将越来越多地惠及佛山中低收入群体,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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