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转让二手房抵押、典当风险
文:詹双翠
广东南方富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东省典当行协会法律部律师
近期,各地二手房交易中不断曝出新的骗局,大量业主在房屋过户后并未收到尾款。
骗局简介:
业主A拟出售其所购房屋,B非法组织C作为“代理人”买卖该房屋,卷走资金后潜逃。B支付C1-5万元佣金广州房屋抵押贷款中介电话多少号,让C代为持有该房屋。
交易开始时,C对房子并不挑剔,几乎从不讨价还价,迅速支付了定金和首付,从而赢得了A的信任。交易过程中,C表示“经营性贷款和抵押贷款比抵押贷款能更快收回成本”,说服业主A同意先过户,再以房屋抵押的方式结清房屋余款。然而,过户后A得到的却是C将房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当铺后获得的贷款广州房屋抵押贷款中介电话多少号,而这笔钱被挥霍或转移(到B控制的账户)后潜逃的噩耗。
这一骗局在南京、重庆、浙江丽水、绍兴、衢州、广州等地均有发生,不少业主面临钱和房子都丢的困境。公安机关已介入侦查部分案件,对同一中介机构撮合的类似二手房交易进行联合侦查,部分业主已提起诉讼,要求宣告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南京一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这种方式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购买了81套二手房,给受害人造成损失近1.9亿元。
这种骗局是住房交易流程改变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恶意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小额贷款、典当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为此广州房屋抵押贷款中介电话多少号,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詹双翠律师提醒各会员单位:
1、对于新转让的二手房抵押贷款,应谨慎受理,警惕是否存在未解决的产权纠纷,必要时可要求抵押人提供交易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及房款支付的银行对账单及收据,其中可打印银行对账单确认真实性)。
2.风控人员应进行家访,了解房屋实际占用、居住情况,核查实际占用人与抵押权人是否为同一人,以核实是否存在上述风险,并固定、保存房屋评估证据。司法判例认为:金融机构在受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作为抵押权人,负有注意义务,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审查,若未对抵押财产的实际占有、居住情况进行调查,则无法对抵押权人尽到审查义务,抵押权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可能面临抵押无效的法律风险[参见(2019)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初字第2834号]。
3、要求抵押人提供近一年的银行对账单,核查抵押人是否具备通过支付利息来购房的能力(此类骗局中的C通常是没有购房能力的搭便车者,是B的工具,C支付的钱是定金和首付都是B提供的,临时转给C),以排除接受此类房屋抵押贷款的可能性。
希望各会员单位予以重视!
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相关新闻报道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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