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近年来广州买二手房全款首套首付比例,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广州买二手房全款首套首付比例,原《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原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规范贷款服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在原《实施办法》基础上,对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条款进行了整合、修改,形成了《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与原《实施办法》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整合了多项现行规定。例如,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规定上,增加了现行的具体要求。其中,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不高于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8+月存款额×距退休年龄的月数;(二)不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适时调整;(三)不高于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房屋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以房屋买卖网上合同价格为准; 购买房屋为现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按照房屋买卖网上合同价与房屋检验(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四)按贷款额计算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
此外,关于最低首付比例的规定也整合了现行规定。例如,购房者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且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房者家庭有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申请非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购房者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申请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征求意见稿还拟明确,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但一些单项规定也略有调整。比如在贷款期限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检验(评估)报告等综合判断二手房的建筑年龄。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两人及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最长贷款期限计算。
目前规定是,一手楼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年限不得超过20年,一手既有楼或二手楼贷款年限加楼龄不得超过40年。
建议对贷款条款规定进行微调
现行法规:
一手楼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年限不得超过20年,一手既有楼及二手楼贷款年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建议调整:
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检验(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二手房的建筑年龄。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年。两人及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最长贷款期限计算。
整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距退休年龄月数;
(二)不得高于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适时调整;
(三)不高于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房屋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以房屋买卖网上合同价为准;所购房屋为现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以房屋买卖网上合同价与房屋查验(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四)按贷款额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
整合最低首付比例规定
购房者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广州买二手房全款首套首付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购房者家庭有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购房者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1.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16日。
2.提出意见的方式:
(1)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九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贷款管理部(邮政编码:);
(二)传真:
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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